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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 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告
2024-06-27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
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委托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统计调查业务人员1名,主要从事基层一线统计调查、数据处理等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包括: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法学类、数学类、统计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其他:
学历相关证书应于2024年6月底前取得,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6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7月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将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zibosz@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统计调查业务岗+姓名”,不按相关要求报名者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一并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2.身份证照片;
3.其他材料(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4.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招聘公告下方的二维码在线下载并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其他格式简历、报名表无效。整个应聘过程需关注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完成报名程序并获取面试相关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的,以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进行审核)。
《报名信息登记表》需是应聘者签字后的扫描件,所有材料需为JPG、JPEG、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1.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官网(https://www.sdyyhr.cn/)公布并通过短信方式统一告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回复相关信息,出现未按要求回复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官网(https://www.sdyyhr.cn/)。
3.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4.如报名人员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增加笔试或履历评价环节,届时相关安排及规则将通过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增加环节的成绩只是作为控制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指标,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以及学识和技能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正常工资执行,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满后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的;
5.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六、特别说明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确保全程订阅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能够按照短信内容要求正常接收、回复发送的各种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了解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sdyyhr.cn/)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3.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4.本招聘公告由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533-2860552,13355262181。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七、微信扫码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
山东远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7日